1.只受理中国大陆护照,其他地区或者外国人均不能办理
2.有吉尔吉斯斯坦拒签记录的申请人不受理
3.有黑名单记录拒签不退,且办理需补差价,费用现询
1.只受理中国大陆护照,其他地区或者外国人均不能办理
2.有吉尔吉斯斯坦拒签记录的申请人不受理
3.有黑名单记录拒签不退,且办理需补差价,费用现询
1.办理周期、操作时间、停留时间、签证有效期、签证次数等数据均为预估,实际结果请以领馆审批为准。
2.申请人未获得签证前请勿支付机票、酒店、团款等费用,因出签结果造成的预付款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3.如申请人提交的护照原件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,我司将按每本最高600元人民币赔付。
4.请勿邮寄证件套、文件夹等非签证所需资料,若丢失,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损失。
5.申请人收到签证后请核对签证页信息,如有问题需在两个工作日内与客服联系,我司将与领馆申请更正(能否更正由使馆决定),但我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。
6.我司在审核资料时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,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。
7.如因我司操作失误影响出行计划,我司将酌情部分或全部退还服务费用;领馆签证费和签证中心服务费等非我司实际收取的费用将不予退还。
8.签证办理过程中,领馆有权要求增补资料或电话调查,请申请人积极配合。
9.如申请人选择我司代做机票/酒店预订单和行程单,有小概率会被航司/酒店取消,导致领馆无法查询到预定信息,我司提供的行程单内容是根据过往出签经验所制定,有极小概率被领馆认定为不够专业,若因以上原因导致拒签,我司不承担责任。
10.我司仅受理签证业务,不承担其他出入境服务和风险(如拒关、遣返、审查、扣押等),申请人需自行确认各国出入境政策并承担风险,如因疫情、海关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入境遭拒或产生其他额外损失,我司概不承担责任。
1. 基础材料
• 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
• 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(规格按签证国要求,如2寸/3.5×4.5cm)
•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
• 户口本整本复印件(集体户口提供首页+本人页)
• 签证申请表(完整填写并签名)
2. 在职证明
• 在职证明原件(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):
- 包含姓名、职位、入职时间、薪资、准假期限、公司联系方式
- 注明“保证申请人按期回国并保留职位”
•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
3. 财务证明
• 近6个月银行流水(余额建议≥5万元,或覆盖行程费用)
• 工资卡流水(需体现“工资”字样)
• 辅助资产:房产证、车辆行驶证、存款证明(可选)
4. 行程材料
• 机票预订单(往返)
• 酒店预订单(或邀请函,如探亲访友)
• 详细行程单(日期、城市、活动安排)
5. 其他
• 如有发达国家签证记录,可提供复印件(增加出签率)
1. 基础材料(同在职人员)
2. 职业证明
• 经济来源说明信(手写签名):
- 说明职业性质、收入来源(如写作、设计、投资等)
- 附相关证明:
○ 自由职业合同/项目协议
○ 近6个月收入流水(支付宝/微信账单、银行流水)
○ 纳税证明(如有)
3. 财务证明
• 银行流水(余额建议≥5万元)
• 存款证明(冻结3个月以上,可选)
4. 行程材料(同在职人员)
1. 基础材料(同在职人员)
2. 退休证明
•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
• 退休金流水(近6个月,体现“退休金”字样)
3. 财务证明
• 银行流水(余额建议≥3万元)
• 存款证明(可选)
4. 行程材料(同在职人员)
1. 基础材料(同在职人员)
2. 学生证明
• 在读证明原件(加盖学校公章):
- 包含姓名、学号、入学时间、准假期限
•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(需有注册章)
3. 监护人同意书(未成年人需提供)
• 父母双方签署的同意书(附父母身份证复印件)
• 若单方陪同,需提供另一方委托书及公证
4. 财务证明
• 父母银行流水(余额建议≥5万元)
• 亲属关系证明(出生证、户口本或公证)
5. 行程材料(同在职人员)
1. 基础材料(同在职人员)
2. 出生证明
•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• 户口本(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)
3. 监护人材料
• 父母身份证、护照首页复印件
• 父母同意书(如单独随一方出行)
4. 财务证明
• 父母银行流水(余额建议≥3万元)
5. 行程材料(同在职人员)
材料真实性:所有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,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拒签。
翻译要求:非英文材料需提供公证翻译件(如中文在职证明需翻译)。
领区限制:按居住地选择对应领区递交申请。
保险要求:部分国家需购买覆盖行程的境外医疗保险。
不同国家签证要求可能存在差异,建议以目标国家使领馆官网要求为准,或咨询专业签证机构。
1.办理周期、停留时长、签证有效期、入境次数等均为参考信息,实际结果以领馆审批为准。办理时长可能受领馆审核速度、补件要求或其它不可控因素影响,我们无法对此作出承诺。
2.签证结果无法预知,在未获签前请不要支付机票、酒店、团费等费用。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成功获签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支付这些费用。若因拒签、延迟出签或领馆未及时返还护照导致行程损失,相关风险及经济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。
3.在签证办理期间,如果因我司直接过失导致您的护照原件遗失或损毁,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,最高赔偿金额为每本人民币600元(过期护照不予赔偿)。
4.请您只邮寄办理签证所需的必要文件,如护照、照片和申请表等。请勿附带任何非必需物品(包括但不限于证件套、文件夹、装饰性包装等)。如若丢失,相关损失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5.收到签证后,请务必仔细核对出签信息(包括护照号码、姓名拼音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签证有效期及签证类型等)。确认无误后再安排机票、酒店等费用。 如发现错误或有疑问,请在48小时内联系我司客服。我们将协助向领馆申请更正,但请注意:
(1)签证是否更正由领馆最终决定;
(2)超过48小时反馈,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,请务必及时检查;
(3)更正可能产生额外费用(如签证费、加急费等),由申请人承担;
(4)更正期间可能影响行程,建议收到正确签证后再确认支付不可退费用。
6.在资料审核过程中,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签证申请条件(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不全、资质不符、信息不实等情况),我司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。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、完整并符合要求。在办理过程中,我们可能会根据您的情况要求补充材料,或在必要时建议您终止申请。
7.在签证办理期间,使领馆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电话调查。请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(来电可能显示为未知或隐藏号码)。如果收到补件通知,请务必在领馆规定时间内提交;如果接到领馆电话,请如实回答,并确保信息与申请材料一致。
8.如申请人委托我司代做机票/酒店预订单,请注意:我司提供的预订单仅用于签证办理,预订单具有时效性,在领馆审核期间(含可能的抽查阶段)有失效可能性;行程方案根据以往成功案例专业设计,但各领馆审核标准可能存在差异,使领馆保留最终认定权;若因预订单被取消或行程方案未被领馆采纳而导致签证问题,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9.我司仅提供专业的签证代办服务,包括材料审核、申请递交和进度跟进。请注意,我们不涉及出入境通关、海关审查或入境许可等后续事宜。申请人须自行核实各国出入境政策(如健康申报、入境限制等)以确保符合入境条件;如因政策变动、疫情管控、海关审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被拒绝入境、遣返等,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,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10.退款标准及适用情形:
(1)预审阶段取消: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取消办理的,我司将收取50元/人的审核服务费。
(2)完成预约后取消:对于申根(不含荷兰)等需要预约的国家,若已完成预约后取消,将额外收取50元/人的预约服务费。
(3)审核及操作完成后: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取消办理的,我司将收取全额服务费。针对英国、美国、加拿大、挪威、丹麦等“先缴费后预约”的国家,签证费或签证中心服务费一旦缴纳给领馆或签证中心即无法退还。(英国特殊说明: 递交前申请退款,需待移民局审核通过并退还我司后才能退还,若移民局不予退费,我司也将无法退还。)
(4)送签后取消:一旦订单已送签并进入领馆审批阶段,所有签证费和服务费等将全额收取,不予退还。
(5)特殊国家及加急服务:荷兰、印度、智利、阿根廷、墨西哥、巴西等特殊国家签证,以及加急预约服务,将依据具体商品页面标注的退费规则执行。
(6)补充说明:签证费是否可退,最终以领馆或移民局政策为准,部分费用可能无法退回。如因不可抗力(如领馆临时关闭、政策调整等)导致订单取消,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您协商处理。
11.使领馆临时调价补充说明:签证申请费用以使领馆实际收取时的最新标准为准,我司仅代收代缴。如因申请国家或使领馆政策调整导致签证价格变化,这属于政策性不可抗力,请您理解并全额补缴我们在申请过程中已产生的实际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