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适用于中方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、广西省、海南省、福建省,且以商务目的前往韩国的申请人。
2.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五年多次商务签:
(1)国营企业或与韩国年贸易额在3万美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的管理者或工作满2年以上的正式职员 (年贸易额限于签证申请日起1年内)。
(2)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赴韩进行市场调查、业务联系、商谈、签约、小规模贸易等非盈利性活动的短期滞留者:
①中国公务员
②芝麻信用780分及以上
③月收入5000元人民币以上
④四年制以上大学的在校生及毕业生
⑤广州、深圳、厦门家庭户口:身份证上的地址必须要与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致
⑥OECD国家访问记录(*OECD国家: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丹麦、法国、德国、希腊、冰岛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新西兰、挪威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瑞典、瑞士、英国、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芬兰)
(*对于以安装/维护保修机器、造船和制造/监督产业设备等目的,被派遣到韩国工作的申请者,属于盈利性停留,不符合该签证的申请资格)。